安 徽 省 芜 湖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皖0221执异7号
深圳路路通线板有限公司:
我院在执行申请人安徽新辰光学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路路通线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深圳鑫达辉软性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理由是其认为涉案执行的四台贴片机及附属回焊炉一台属于其所有。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强云
联系电话:0553-881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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