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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21民初1233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送达公告

日期:2019-05-24    作者:芜湖县法院    来源:芜湖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0221民初1233

李新联:

我院受理原告陶坚诉被告李新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陶坚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归还本金240000元及利息。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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