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法院:扫黑除恶“稳、准、狠、严”求实效

日期:2019-05-31    作者:芜湖县法院    来源:芜湖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芜湖县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2018年共受理6涉黑涉恶案件,2019年至今受理1起,两年共审结728人,生效案件已全部移送执行。

一是提高站位,拉高标杆。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完善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安排、重大案件办理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一事一报、随有随报,积极争取领导和支持。该院2019年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6次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迅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扫黑办运行机制,明确岗位分工,确保做到“三个一”,即一间办公室、一套台账、一支专业团队。建设制度长效机制。制订《芜湖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16项制度,搭建“一办九组”的组织架构,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规范化轨道上进行。

二是点面结合,纵横联动。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先后出台《芜湖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芜湖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业团队工作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再提升、责任再细化、工作再抓实。进一步选优配强专业力量,抽调2名干警充实院扫黑办,确保扫黑办的枢纽高效有序运转。成立专业合议庭,分管院长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发挥专业力量承办专业任务的“拳头”效应,把“专人办理专案”的要求落到实处。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横向联动机制,以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形式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涉黑恶案件审判调研,对前期审理案件汇总问题、归纳经验、形成合力,力求在案件侦办阶段对重要定性形成共识,同时加强与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强大合力。

三是严把关口,依法惩治。坚持从严惩治。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关,稳、准、狠、严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016年刑朝刚等67名涉黑案件中对21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2018年“套路贷”涉恶案件中的王超案首要分子虞永和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判处王超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九个月。坚持依法适用财产刑。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求,根据涉案财产、犯罪数额等具体情节,对28名被告人判处罚金 80万元。做好两个100%:坚持100%移送执行、坚持100%查、扣、冻。6件生效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移送执行,申请执行标的额30余万元。健全涉黑涉恶财产认定、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机制,开展网络查控34次、线下调查31次,冻结存款20356.24元,查封住宅4套,总面积344.81平米。

四是宣传发动,营造声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宣传发动群众同部署、齐推动。开展“扫黑除恶-法院在行动”系列宣传活动,庭审直播一审涉黑涉恶案件7件,观看人数2.2万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计200余人观摩庭审。发挥好新媒体矩阵效应,刊发报道60余篇,编印7期扫黑除恶简报专刊,4份月工作报告。院长、分管院长带头下村镇、进企业、上街头宣讲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发放宣传册500份。

                                           (张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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