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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21民初1279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送达公告

日期:2019-06-06    作者:芜湖县法院    来源:芜湖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0221民初1279

芜湖县远致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刘巨诉被告芜湖县远致机械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刘巨起诉: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工资30200元及利息。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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