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执行服务民营企业

日期:2019-05-29    作者:芜湖县法院    来源:芜湖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芜湖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双方在经过协商还款事未果的情况下,芜湖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金额1300余万。

经执行法官了解,申请人芜湖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执行前曾申请保全措施,在合肥某银行足额冻结了被执行人账户。简单的交代好案件事宜,执行法官立即赶赴合肥。经过三个小时的颠簸,却被告知,该被保全账户为保障金账户,不能扣划。执行人员们并没有气馁,经过沟通,线上、线下双头并举。身在合肥的法官积极的在被执行人公司周围继续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而承办法官则在办公室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执行查控平台,摸索被执行人账户。通过紧张、有序的工作,在一天之内冻结被执行人20余个有交易往来的银行账户。通过执行人员们反复对账户进行查询,终于传来喜讯,在合肥的另一银行中足额冻结了应支付款项。

由于案件标的额大,且案件申请人为民营企业。为及时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已返回法院的执行人员不顾辛劳再次驱车来到合肥,顺利将案款扣划完毕。案件标的额1300余万,仅三个工作日全部执结。并协调双方,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了申请企业,为企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芜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实际行动贯彻了法院对民营企业的承诺:精准服务,一以贯之,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好民营企业,保障案件质量的同时缩短案件办理时间。(许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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