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21民初1067号
章能改:
我院受理原告承桂荣诉被告章能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承桂荣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600000元及利息。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