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案件顺利执结

日期:2019-06-20    作者:芜湖县法院    来源:芜湖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近日,芜湖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王某与吴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女。2018年,王某因夫妻感情破裂两次向芜湖县法院起诉离婚。经审理,判决准许离婚,婚生女小吴随吴某生活,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小吴十八周岁止。但离婚后,王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吴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徐璐璐收到案件后,立即组织王某和吴某到法院调解,双方争执不断,细数对方曾经对家庭的不负责任。当问及抚养费时,王某表示,孩子随吴某生活,她一年也见不了几次,孩子的各种花费应当由吴某负责。徐法官当即对其进行普法教育,抚养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王某拒不支付,本院将采取冻结其银行卡等措施强制执行。经过一番劝解,王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20日之前一定将抚养费给付到位,也希望可以多多看望孩子。吴某也表示,虽然他们离婚了,但是还是希望双方多些时间陪伴孩子,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昨日,王某主动来到法院,告知徐法官,她已经给付了抚养费,以后每月都会准时把抚养费转到吴某银行卡。(曹成成)

主办单位: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 址: 湾石路与金辉路交叉口
皖ICP备13004557号-1
  • 芜湖县法院微信公众号芜湖县法院微信公众号
  • 芜湖县法院执行公众号芜湖县法院执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