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艺苑

致婆婆

日期:2019-05-10    作者:李其红    来源:芜湖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寒来暑往,春夏秋冬,妈,和您一起生活已经14年了,我觉得自己非常幸运,因为走进了您温暖而和睦的家。于是在茫茫人海中,我和这个家庭成为至亲。

您常对我们说:“女人是家里的风水,支撑着整个家庭的幸福”。妈,您就是我们这个大家庭最好的风水,是这个家庭最大的福气和底气。您的勤劳节俭、关爱子女、默默奉献成就了“家和万事兴”。

作为您的老伴,快80岁的爸爸常笑呵呵地说他享了您一辈子的福;两个女儿总爱回家和您唠嗑,吃完饭争着洗碗;三个孙子总粘着您,跟您悄悄地说心里话;和您在一起,总是让我们如沐春风,潜移默化中明白不少生活的道理。

您是我们生活中最温暖的港湾,最坚强的后盾。在我们为工作的压力而烦恼忧虑时,为生活的琐碎而疲于应对时,您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在我们身边,竭尽所能地帮助我们。每天下班回家,迎接我们的总是您温暖慈祥的笑容和香味扑鼻的饭菜,顿时,我们满身的疲惫消失的无影无踪;小夫妻闹矛盾时,您总是站在我这边数落自己的儿子,其实睿智的您怎会不知我的小任性呢,但您坚定地站在我身后,做我的摆渡人,等待我成长,谢谢您对我的关爱和包容。

妈,您的一言一行蕴含着岁月积淀的智慧和哲理,让我们耳濡目染。您常说的话我们都记着,“孝敬父母,感动天地”,您对老太太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记得;“夫妻和睦,互爱互信”,您对爸爸五十年如一日的陪伴,我们记得;“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您对孩子爱而不溺的教育,我们记得。正所谓厚德养家,跟着您,我学着宽容豁达,学着理解守望,学着如何做个好妻子、好母亲,将来也要做个像您一样的好婆婆。

妈,您已过古稀之年,却仍在为我们操劳。相伴而行的无数个日夜,耳边的谆谆教诲,我们将牢记在心。“慈母爱子非为报也”。妈,您是一炬火焰,伴随着您的爱,我们必将努力工作,接续奋斗,我们这个大家庭也必将一如既往的相亲相爱、幸福美满。

妈,谢谢您!

主办单位: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 址: 湾石路与金辉路交叉口
皖ICP备13004557号-1
  • 芜湖县法院微信公众号芜湖县法院微信公众号
  • 芜湖县法院执行公众号芜湖县法院执行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