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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亲情”借款,法官另辟蹊径解纠纷

日期:2019-02-11    作者:沈雨晴    来源:芜湖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2019新年伊始,芜湖县法院六郎法庭收到一起小额“亲情”借款案件,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系亲兄妹关系,因妹妹汪某霞身体不适需向其哥哥汪某玉借款3000元用于治病,且被告也明确表示说病好出院后就还钱给哥哥。等到被告出院后,却对还钱的事情只字不提。原告多次上门找被告要求还款,却被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无奈只能起诉到法院。

在了解到这起小额标的“亲情”借款的内情后,承办法官徐忠第一时间就带着原告一起上门去寻访被告,可是被告家门紧闭,家中无人。随后不间断的徐法官又去了几次被告家中,可是家中却总是无人。无奈徐法官只能另辟蹊径,通过查访了解到被告儿子的电话号码后,承办法官就旁敲侧击,通过寄情于法,情法相融的方式做被告的儿子的思想教育工作,听了办案法官的耐心劝解后,被告的儿子当即表示,这钱不用他母亲还,他来给,他会在过年前去一趟原告家将钱还给他。随后承办法官将这一消息告知原告,原告在听到这个消息后很高兴,并表示暂不起诉被告,会来法院撤销此案件,此案至此告一段落。

一直以来,家庭及亲情纠纷并不罕见,标的额3000块钱的案件在法院的民事诉讼中算是较小的经济纠纷案件,然而3000块钱虽是小数,但背后牵系着的却是一个家庭的和睦,如果不能妥善的处理此事,而将这件事闹到法院,让彼此双方心生嫌隙,积起怨恨,即使诉之法院,也是“赢了官司,丢了亲情,得不偿失”。在这样的案件中,承办法官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后,以情融法,用情法相结合的处理方式,另辟蹊径,在司法公正的前提下,不伤双方情面,合理的解决了这起小额“亲情”借款案件,使双方能够握手言和、重拾亲情。(六郎法庭 沈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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