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19)皖0221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日期:2019-07-31    作者:芜湖县法院    来源:芜湖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19)0221民初470

付梦子:

我院受理原告刘文勇诉被告付梦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21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办单位: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 址: 湾石路与金辉路交叉口
皖ICP备13004557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湾沚法院微信公众号湾沚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