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21民初第2301号
严善平:
本院受理的阎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21民初第23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9年8月30日
承办法官:吴小兵
联系电话:05538812119
邮政编码:2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