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徽 省 芜 湖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皖0221民初2359号
钟送银: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荣武诉被告钟送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21民初第2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