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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21民初3046号民事判决书公告送达

日期:2019-12-26    作者:芜湖县法院    来源:芜湖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21民初3046

翟双凤:

我院受理原告芜湖中成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翟双凤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被告翟双凤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芜湖中成置业有限公司代为支付的按揭款本息59746.96元。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0221民初3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承办人:李金保

联系方式:18900537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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