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皖0221民特3号
本院于2020年4月1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夏晓莹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夏晓莹称,王忠明系船舶荣江68号船员。2017年12月11日荣江68号船舶停在镇江高港江中锚地,当天被申请人王忠明在船上工作,夜晚22时左右,其他船员发现被申请人王忠明失踪,于是立即向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泰州派出所报警,随后民警联合海事部门对附近水域进行搜索,但未发现被申请人王忠明踪迹,现至今已满二年。下落不明人王忠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王忠明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晓下落不明人王忠明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晓的下落不明人王忠明的情况向本院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