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21民初3523号
芜湖茂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王万军诉被告芜湖茂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华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21民初352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