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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0221民初1408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

日期:2020-07-21    作者:芜湖县法院    来源:芜湖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0221民初1408

章守华:

我院受理原告万仕田诉被告章守华、朱良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万仕田起诉:

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2万元,并支付利息10140元(自2017125日暂计算至2020424日,实际利息应支付至清偿完毕日止);

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或其他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承办人:李金保  0553-881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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