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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21民初2842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

日期:2020-09-08    作者:芜湖县法院    来源:芜湖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0221民初2842

陶华南:

我院受理原告骆宣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骆宣传起诉: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归还所欠原告借款人民币25万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陶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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