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

日期:2016-09-14    作者:超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芜湖县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依法审判上级法院交由审判或指定管辖的案件。
(三)、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地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六)、对县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
二、部门概况
芜湖县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预算法院本级组成。芜湖县人民法院编制73人,目前在职70人;退休21人。     
三、芜湖县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428.90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支出总计1428.90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62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逐年增加,办案成本和费用相应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28.9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1428.90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28.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39万元,占56.1%;项目支出627.51万元,占43.9%。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28.90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28.90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2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逐年增加,办案成本和费用相应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28.9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2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逐年增加,办案成本和费用相应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28.9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15年度决算1192.70万元,比2014年减少36.02万元,减少2.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其中:“行政运行”决算565.2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共管理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64.9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110.20万元,比2014年增加36.8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和购买社会保险基数提高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19.00万元,比2014年减少16.95万元,降低47.1%。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9万元,主要用于院机关和退休人员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107.00万元,比2014年增加28.00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和工资基数调整等原因。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97.00万元,“提租补贴”决算10.00万元,主要用于院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芜湖县人民法院201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1.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3.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21.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1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芜湖县人民法院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芜湖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56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芜湖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芜湖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是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均在20万以下。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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