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人民法院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日期:2016-09-14    作者:超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芜湖县人民法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72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7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7
        公务用车购置
10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芜湖县芜湖县人民法院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7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万元。 2015年芜湖县人民法院国内接待共85批次,50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7.00万元,下降31.8%,下降的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芜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芜湖县机关事业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74号)、芜湖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财行〔2015〕182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00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9.00万元,下降(增长)13.6%。,下降的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范围和各项费用。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0.00万元,用于购置一辆奇瑞牌警务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0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异地案件保全、送达、执行等。2015年,芜湖县芜湖县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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