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

日期:2017-08-30    作者:超级管理员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芜湖县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依法审判上级法院交由审判或指定管辖的案件。
(三)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地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六)对县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芜湖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只有院本级决算,与预算保持一致。
   
三、芜湖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848.38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支出总计1844.6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9.4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5.76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一是案件数逐年增加,大要案呈上升趋势,办案成本和费用相应增加;二是全省法院系统科技法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明显加大。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48.3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比10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4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38万元,占48.2%;项目支出955.28万元,占51.8%。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48.3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844.6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9.4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5.76,增长29.0%,主要原因:一是案件数逐年增加,大要案呈上升趋势,办案成本和费用相应增加;二是全省法院系统科技法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明显加大。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8.3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9.48万元,增长29.0 %,主要原因:一是案件数逐年增加,大要案呈上升趋势,办案成本和费用相应增加;二是全省法院系统科技法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明显加大。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844.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5.76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一是案件数逐年增加,大要案呈上升趋势,办案成本和费用相应增加;二是全省法院系统科技法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明显加大。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7.96万元,支出决算为184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7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83.99万元,支出决算为65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工资的调整及津补贴标准的提高。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68.50万元,支出决算为6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4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年初预算10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36.90万元,决算支出为64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7%,主要原因是陶辛法庭建设、法院信息化建设和科技法庭建设及破产公司案件代付的破产费用。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没有, 支出决算为94.00万元,主要是用于刑事案件强制医疗、执行救助金等法院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年初预算77.51万元,支出决算为7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5.18万元,支出决算为3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95.66万元,支出决算为9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22.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芜湖县人民法院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9.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142.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芜湖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芜湖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658.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芜湖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2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0万元,用于陶辛法庭内饰装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芜湖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是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均在20万以下。单位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芜湖县人民法院本级2016年度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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