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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化解矛盾 共建和谐社会

日期:2021-01-21    作者:朱晨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您的调解太有效了,若不是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赔偿款呢,真的太感谢了。”湾沚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中,当事人万某送来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握着特邀调解员胡之宏的手,不停表示感谢。

万某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且车辆受到损害,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但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共同前往湾沚区人民法院请求调解。在调解员胡之宏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给付赔偿款。

长期以来,湾沚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特邀20余位退休司法干警或有丰富基层调解经验的老同志作为特邀调解员,胡之宏便是其中之一。“这是我的本职工作,能让纠纷在诉前解决,让矛盾在源头消除,我便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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