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湾沚区法院六郎法庭庭长徐忠到六郎镇司法所调研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就乡镇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交流。
六郎镇司法所负责人向徐庭长介绍今年以来六郎镇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相关情况,徐庭长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了业务指导。双方还就如何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保障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开展进行了充分探讨和意见交流。
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的一种群众性活动,主要是通过说服、疏导促使当事人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从而解决民间纠纷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人民调解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