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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21民初1160号裁定书公告

日期:2021-04-15    作者:芜湖县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 徽 省 芜 湖 县 人 民 法 院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林尚森:

本院受理的张国佐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221民初第116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1年4月13日

承办法官:吴小兵

联系电话:05538812119

邮政编码:2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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