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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湾沚区法院跨省开庭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日期:2021-04-23    作者:胡丽琴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2021413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陶辛法庭法官及书记员前往上海市周浦监狱开庭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吴某平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王某诉被告吴某平、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李某与被告吴某平系朋友和同事关系,原告王某与被告吴某平系朋友关系,被告吴某平系被告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20193月起,被告吴某平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原告王某和李某借款共计112万余元,并约定了借款利息及还款时间,被告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吴某平未偿还借款,给两案原告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两案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故具状起诉至湾沚区人民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法送达,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而被告吴某平因之前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现关押于上海市周浦监狱。为早日审结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案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一行于2021413日驱车前往上海市,该案于414日上午在上海市周浦监狱开庭审理。经过开庭审理,被告吴某平承认原告李某、原告王某所主张的事实。案件判决被告吴某平归还两案原告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该案审理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融入审判实践中,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将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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