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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聚焦民生热点 审判解决百姓难题

日期:2021-04-26    作者:毕文文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芜湖市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该案被告人胡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76月至202010月期间,被告人胡某某在芜湖市湾区、镜湖区,采取溜门、撬窗等方式多次盗窃女士内衣等物品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胡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故对被告人胡某某作出上述判决。

区法院在审理涉及民生热点问题的案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解决百姓难题,推动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成效。

善意提醒:若有此类不良嗜好,必要时请寻求专业的心理辅导治疗,而不能以身试法。居民也要提升法律意识,遇到此类情况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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