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也逐渐增多,不利于社会安定,依法惩治这类犯罪已成为刑法的一项重要任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一、什么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基本类型?
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
2.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后果?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小编提示】虚拟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利用计算机进行违法活动,依旧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切勿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