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文明单位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结对共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湾沚区法院与盾安(芜湖)中元自控有限公司、陶辛镇陶辛社区、陶辛镇奚村村结对联系,大力推进党建和其他工作互帮互助。
关心困难职工,共谋发展计划。区法院到党建共建单位盾安(芜湖)中元自控有限公司,对困难职工进行慰问,并与盾安公司党总支书记开展座谈,就党建共建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对盾安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给予法律建议。
主动送法入企,践行司法为民。区法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举措,以“劳动争议纠纷化解”为主题在盾安(芜湖)中元自控有限公司,开展“邻里法官 解纷芜优”专项行动,送法进企业。并且与盾安公司达成长期“友好共建”计划,常态化推进普法活动开展。
紧密联系群众,联建志愿队伍。区法院与联建村进行密切交流,针对建立联建志愿队伍,整合区法院和村志愿服务资源,着力打造一支涵盖区法院干警、村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员的志愿服务队伍,共建“志愿服务活动日”制度,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与美丽村(居)、法治村(居)建设有机结合,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精神文明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