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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医院盗窃“救命钱”被判刑!

日期:2021-08-31    作者:武洪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湾沚区一男子因潜入医院实施盗窃,迎来了人生中第4次“进宫”。被告人方某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05月份以来,被告人方某某多次夜间溜门进入至芜湖县中医院、县医院住院部患者病房内盗窃财物,涉案金额1000余元。

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区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方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方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方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综合本案案情,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医院是敞开型服务场所,人员流动性大且人员结构复杂。犯罪分子利用医护人员、病人及家属夜间疲倦入睡之际,溜入医院办公室、病房将其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盗走。在此提醒广大医务人员、住院病人及家属,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离开病房、病床时要随身携带,避免给犯罪份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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