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9日下午,芜湖市湾沚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全票通过任命王昌敏为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王昌敏为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芜湖市湾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文玲向王昌敏颁发任命书,王昌敏接受任命书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决定任命汪刚同志为湾沚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