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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卖房业绩, 湾沚一销售因犯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刑!

日期:2021-12-23    作者:俞春艳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湾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伪造公司印章罪案件,被告人奚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扣押在案的3枚印章予以没收

被告人奚某某在从事房地产销售业务期间,为方便购房客户办理房贷业务提供收入证明,于20212月左右在淘宝网店铺购买了刻有芜湖x劳务有限公司、芜湖x建材厂、安徽x劳务有限公司字样的印章3枚。奚某某伪造的公司印章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经芜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相关印章均系伪造。

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奚某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伪造公司印章,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告人奚某某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奚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湾区法院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综合本案案情,作出如上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的底线即法律规定。印章是单位身份的证明,受法律的保护,绝不容许他人伪造。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无论是伪造国家机关的印章,还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要遵纪守法,切莫触犯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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