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区域破产案件办理,充分释放破产制度效益,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建立芜湖市湾沚区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决定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协调联动机制采取联席会议方式。联席会议负责听取企业破产处置情况报告,研究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全局性事项,联席会议经研究对报请协调解决的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形成会议纪要,供各方执行。专题会议根据议题由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研究解决特定领域问题。同时,根据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需要,每年选取一定数量需要协调解决的共性问题,由协调联动机制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共同起草提案提交联席会议审议。协调联动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湾沚区法院,负责协调联动机制日常工作。
近年来,湾沚区破产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湾沚区法院围绕区域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提升破产审判能力。2016年以来,审结破产案件7件,释放土地使用权274323平方米,清理厂房及在建工程191512平方米,实现破产财产变现18412万元,盘活资金超33412万元。此次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发挥政府职能优势,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规范经济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合力完成对区域内困难企业的救治及资源的优化整合,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