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正值农历春节前夕,湾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翟发金上门走访慰问司法救助对象奚某,向其发放司法救助款27696元。湾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昌敏,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胡本刚陪同慰问。
2019年,汪某与王某各自驾驶三轮电动车时发生碰撞,撞到路边的奚某,造成奚某受伤,经评定为十级伤残。法院判决汪某承担主要责任,支付赔偿款10万余元;王某承担次要责任,支付赔偿款4万余元。判决后因两人未及时履行义务,该案于2021年进入执行程序,其中王某与奚某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并已履行完毕;汪某一直下落不明,而年逾五十的奚某要照顾在医院治疗的母亲,无法工作,缺乏生活来源,十分困难。经湾沚区法院申报,奚某被列为司法救助对象,为其拨付了27696元救助金。
走访中,翟发金向奚某询问了其生活状况和身体恢复情况,并鼓励奚某要树立生活信心,乐观面对困难。
目前,湾沚区法院已完成19件司法救助案件的申报工作,并经湾沚区政法委审查通过,预计全部司法救助金75万余元在春节前发放完毕。
近年来,湾沚区法院严格规范司法救助工作程序,形成良性运转的常态化救助机制,促进司法救助案件标准化,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传递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