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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行动】瑞雪无阻、捍卫执行

日期:2022-01-29    作者:何俊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2022128日,芜湖新年的第一场大雪如约而至,天空飘落着鹅毛大雪,气温骤降,但开展“东风行动”专项执行行动的湾区法院执行干警依然热情高涨。“喂,你好,芮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现在在家中,请速来”,在接到当事人的紧急电话后,湾区法院执行局迅速组织执行干警10余名,迎雪奔赴执行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胡某某拘传至法院。

胡某某系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该案申请人陈某某受雇于胡某某,在某建筑工地安装塔吊的过程中不慎从高空坠落,造成四级、十级伤残。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胡某某承担65.6万元赔偿金额。判决生效后,胡某某一直逃避责任未履行义务。201811月,陈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于20193月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同年4月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考虑到申请人身患残疾,无法到法院进行调解,执行法官以沟通架起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桥梁,经过多次致电申请人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场支付1万元,余款达成分期付款协议,该案件得以暂结。

法官普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法院已经最大限度利用已有资源,在穷尽了所有的财产调查措施,并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后,由于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方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该怎么办?案件终本后,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另外,终本案件的被执行人,法院会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对其施加信用惩戒,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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