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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10民初335号开庭传票公告

日期:2022-02-28    作者:???????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0210民初335号

徐勇:

我院受理原告张文兵、丁延妹与被徐勇、陈萍、杨根北、徐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文兵、丁延妹起诉:1、判令被告徐勇、陈萍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50000元,逾期利息18139.32元,并以本金350000元为基数按照3.85%的年利率自2022年1月6日计算利息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判令被告徐勇、陈萍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10000元;3、判令被告杨根北、徐慧就被告徐勇、陈萍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或其他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二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官:承毅

电话:0553-88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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