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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来了,我们就放心了

日期:2022-03-07    作者:彭家培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法官来了,我们就放心了!太好了!这下我们心里有底了!” 原告李某的母亲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道。

202111月,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因房屋买卖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为购买被告房屋,先期交付了购房款62万元,履行了买受人义务,该案纠纷系被告杨某违约所致,遂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李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被告杨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被告杨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并对出卖房屋进行恶意破坏,经过承办法官反复沟通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同意尽快过户交房。

33日下午,承办法官携带解封材料来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告李某的母亲一看到承办法官就激动地说:“法官来了,我们就放心了!太好了!这下我们心里有底了!”在被告办理好相关注销手续具备过户条件后,承办法官随即将房屋保全措施解除,并现场监督被告履行协助过户义务,案涉房屋顺利过户至原告名下。

同时,为了防止原被告交房过程中出现差错 ,承办法官还陪同双方现场交房。“那太好了!法官来了,我们就放心了!”原告母亲再次激动得说。在承办法官的陪同及见证下,该案顺利完成房屋交付及购房尾款给付事宜,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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