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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沚区人民法院关于近期诉讼服务工作的指引

日期:2022-04-01    作者:审管办(研究室)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上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现就我院近期诉讼服务工作指引如下。

一、自331日起,对进入本院办公区域的所有外来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未经政策允许,一律不得进入。

二、尽可能防范人员接触造成疫情风险,非必要不来现场,有立案、阅卷、转交材料、了解执行案件进程、报告财产线索等诉讼服务需求的,请尽量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 网上立案。请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www.ahgyss.cn/)或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安徽)进行网上立案并以邮寄方式向我院诉讼服务中心邮寄书面纸质材料,咨询电话: 0553-8812496;邮寄立案材料,请邮寄至我院诉讼服务中心。

2. 涉诉信访。当事人申诉信访的,可拨打电话0553-8810047或邮寄书面材料等方式反映情况或递交材料。

3.咨询执行案件。请直接联系承办法官或拨打执行窗口电话0553-8812436

4. 其他诉讼事宜。当事人需要办理审判中案件递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出具生效证明、缴费退费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或拨打电话12368咨询,通过邮寄或电子方式办理。

三、至我院办理业务前,请提前关注湾沚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四、近期原则上不接受其他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情况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观看直播。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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