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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作风优服务促发展” ㉑ |执行法官田间地头促和解 当事人握手言和释重负

日期:2022-05-27    作者:王露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五月下旬,正是农民们收割小麦的季节。六郎镇中窑村的田埂上,农田承包户孙某在法官的主持下与周某签下了和解协议,了结双方当事人心头上的大事。

原来,20207月的某天,孙某驾驶拖拉机时与驾驶摩托车的周某发生碰撞,致使周某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周某起诉至法院后,湾沚区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周某各项经济损失16万余元。因孙某未按判决履行,2022年初周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及时对孙某房产采取查封、存款进行冻结等强制措施,并在511日集中执行行动中将孙某拘传到院,迫于执行压力,孙某当场给付2.7万元。在执行法官了解到孙某承包的300余亩小麦即将收割的信息后,随即告知孙某本季小麦收割时应及时通知法院到场监督,如擅自收割、变卖后款项未用于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追究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责任。

然而孙某仍心存侥幸,未通知法院而私自收割小麦。525日下午五点,执行法官获悉线索后,立刻组织干警驱车赶往收割现场。对孙某进行批评教育后,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以后一定诚实守信。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孙某和周某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麦田边,执行法官在孙某的摩托车后座上为双方拟好协议,孙某和周某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两人都松了口气,放下了心中的负担。夕阳西下,金色的田野里收割着金色的希望,当事人握手言和,诚信的种子生根发芽,孕育着崇高和美好。






王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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