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风暴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②”|执行强制措施显成效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日期:2022-06-08    作者:徐璐璐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徐法官,是不是我把欠洪总的钱付了,就能把失信、限高、账户解除了......”被申请人安徽某顾问公司焦急的问道。

    申请执行人芜湖县湾沚某广告经营部与被执行人安徽某顾问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经湾沚法院判决后,安徽某顾问有限公司一直未实际履行,于是2022年芜湖县湾沚某广告经营部向湾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通过网络查询控制系统、委托合肥市庐阳区法院查询等多种方式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于是,承办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号码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并通知其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虽然承诺于2022430日前履行完毕,但始终未能兑现。

   2022531日,承办人突然接到被执行人的电话,主动要求履行执行标的,并且希望法院尽快解除所有强制措施。原来,被执行人公司因法院执行强制措施导致经营寸步难行,在与申请人协商一致后,约定一次性付款53000元结束案件。被执行人依约履行给付义务后,承办人员依据申请人书面申请,按程序将全部强制措施解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法院提醒: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向债权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要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否则司法之“剑”落下,您的损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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