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风暴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⑥”|执行不能≠不执行

日期:2022-06-27    作者:胡永云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我的案件为什么一年多了还没有执行到钱?”年过八旬的老人在执行值班窗口质问着执行法官。

原来,老人的老伴陈某某于20214月与崔某某的电动车发生碰撞,湾沚区法院经审理判决崔某某赔偿陈某某经济损失22875元。20223月陈某某向湾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线上查控被执行人崔某某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存款、保险等账户,但均未发现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还去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车管所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情况,亦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但被执行人总以各种理由推脱。鉴于被执行人崔某某行为性质恶劣,法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于被执行人崔某某的行踪不明,执行法官多次查找无果,本案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曾多次电话告知申请执行人执行进展情况,但其老伴始终认为没有执行到钱就是因为法院不执行,所有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面对质问,执行法官耐心的将执行过程中所采取的强制措施逐项展示给老人,并逐项答疑。同时,考虑到申请执行人面临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主动的为老人申报了司法救助。最终,老人终于清楚了法院在执行中所付出的努力,也明白了执行不能与不执行的区别,对执行法官连连表示歉意。

法官提醒:执行不能是指由于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客观原因导致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形。其并不等于不执行,反而法院在执行该类案件的过程中会采取比普通案件更多的执行手段去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因此,大家应理性的看待二者,理解和配合法院的执行。同时,我们也正告所有的被执行人,要积极主动的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否则我们将一执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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