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0210民初1737号
莫景涵: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城建支行诉被告莫景涵、芜湖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210民初17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