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风暴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 ㉑|被执行人拒不还钱,法院强制扣留、提取工资收入促执结

日期:2022-08-31    作者:涂一民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湾沚法院通过强制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工资收入的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6年的案件。

申请执行人胡某与被执行人曹某、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湾沚法院判决两被执行人归还申请执行人本金20万元并支付自20161122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该起执行案件经法院先后三次共执行到8万元。

 20226月申请执行人再次向湾沚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付通、支付宝账户,但只冻结到零星存款,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车辆登记信息。两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表示其名下无财产也无工作无力归还债务,该案执行一时陷入僵持阶段。

转机出现在8月份,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干警提供线索称两被执行人在江苏省海门市一家国企已经上班了几个月了,月收入加起来有1万多元。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立即制作相关裁定书并奔赴两被执行人工作地,了解情况。经确认二人确实在该国企上班,但属于劳务派遣人员,每月收入大概在13000元左右,是以现金方式领取工资,目前二人已工作三个多月了。执行法官立即向劳务派遣公司下达扣留、提取两被执行人收入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劳务派遣公司收到法律文书后表示将会积极配合。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又与两被执行人电话联系告知其法院掌握的线索和采取的措施,强调其以现金领取工资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若不履行,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执行人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通过其姐姐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一次性支付了剩余本金及利息16万元。至此一起从2017年至今的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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