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湾沚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监狱服刑人员的离婚案件。
原告方某与汪某于2017年经人介绍相识,2018年登记结婚,双方育有一子。2020年丈夫汪某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现正在服刑。原告方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诉至湾沚区法院请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疫情防控,为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承办法官及时与被告服刑的监狱取得了联系,了解到被告同意离婚并有调解意向。于是法官充当桥梁,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调解协议邮寄至狱政科交由被告签字确认再寄回法院,该案得以成功调解。
这起异地离婚案件情况特殊,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信件调解的方式,既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又保障了服刑人员的诉讼权利。
法官提醒:在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应彼此珍惜、加强沟通,共同经营好家庭。如夫妻感情确已无法维系,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合法自愿且照顾子女的原则处理好离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