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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向卖淫团伙介绍客源,领受刑罚

日期:2022-09-05    作者:梅志荣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出租车司机每天驾车奔走在大街小巷接送乘客,社会接触面非常广泛。如果他们利用自己的职业便利从事非法活动,危害极大!湾沚区法院近日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出租车司机董某为了赚取“外快”,干起了协助组织卖淫的勾当,最终获刑。

2017年至2021年,赵某某通过招募卖淫女、确定卖淫项目、价格、提供卖淫场所和管理卖淫收入等方式,利用微信、电话联系或者他人介绍等方式招揽嫖客,组织卖淫女十余人,以300元到1200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人提供卖淫服务。出租车司机董某获悉后,主动通过微信联系赵某某,并介绍自己的乘客前往赵某某安排的场所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共计介绍40人次,非法获利8980元。

湾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某明知他人从事组织卖淫活动,却依然协助他人组织卖淫,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违法所得898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出租车司机之所以会参与到卖淫团伙里面,是因为有利可图,每成功介绍一个嫖客,就可以得到200元左右的高额提成,比跑出租赚得多,因此他们愿意铤而走险。殊不知,有些不该挣的钱,绝对不能挣,否则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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