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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名誉权不容侵犯

日期:2022-10-27    作者:徐璐璐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的人格权。近日,湾沚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纠纷起因系被告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工作群发布有关原告离职等不当言论,给原告生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原告不堪其扰遂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删除朋友圈内所有损害原告名誉的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该案在承办人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调解结案。

本起案件的起因正是因为被告在微信朋友圈散布有损原告名誉、声誉的不当言行,致使原告本人社会评价降低、其名下商铺商誉受损。在此提醒大家,微信朋友圈发布言论时,需要谨言慎行,尊重法律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文明上网,少吃瓜、少辩经,不做侵权人,更不要成为受害者!

名誉权侵犯有哪些表现形式

1.侮辱行为,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或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语言诽谤或文字、漫画诽谤;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4.评论严重不当。不当需要达到严重的程度,且致使他人的名誉受损。在朋友圈、微博等互联网公共媒体平台采取辱骂、恐吓、人身攻击等不恰当评论,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违法行为。

名誉权受损如何证据保全

证据的保全是侵犯名誉权诉讼案件中重要环节。利用互联网公共平台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一般具有易删除、传播快、影响广等特点,权利人如不能及时进行保全证据,极有可能导致难以举证证明侵权事实。受害人发现侵权行为,应当采取截图、录音、刻盘等措施及时保全,保障自身权益。

名誉权侵害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关于侵害名誉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可参照侵害生命权、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1.从侵害情节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可以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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