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案件直击

【以案释法】精神病人故意伤人 被依法强制医疗

日期:2023-03-17    作者:梅志荣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总有人认为精神病患者打伤人不犯法,但其实也要受制裁。法律专门为这类精神病患者设置了强制医疗这一特别程序。

小红患有“精神分裂症”20余年,虽经治疗但一直无法痊愈。20228月的一天,小红在与其邻居争执过程中,一怒之下拿菜刀砍伤了邻居的面部。案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将小红予以抓获。后经鉴定,小红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湾沚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红实施故意伤害他人的暴力行为,严重危害了公民人身安全,虽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故对其予以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后还能回家么,会给她戴手铐么?”虽然在外人看来,小红是一个危险的人,但在小红父亲的眼中依然充满了对女儿的关切。

“强制医疗虽然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但其限制人身自由的目的是为了治疗,也是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在专门的医疗机构中接受监护隔离和康复治疗,可以减轻或解除痛苦、恢复健康,同时也避免继续危害社会。”承办法官对小红家人耐心进行解释工作,并告知,当小红经治疗不再具有人身危险性后,可依法解除强制医疗。

对精神病患者不能一味包容,亦不能机械执法。强制医疗程序不仅仅是保护公共安全、惩治犯罪的利剑,更是保护人权,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


主办单位: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 址: 湾石路与金辉路交叉口
皖ICP备13004557号-1
  • 湾沚法院微信公众号湾沚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