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芜湖晨兴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芜湖新之杰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芜湖晨兴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210执4408号裁定书、(2022)皖0210执4408号裁定书之一、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缪鹏
联系电话:0553-8811495
邮政编码:2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