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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10民初136号+公告判决

日期:2023-03-31    作者: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 徽 省 芜 湖 县 人 民 法 院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3)皖0210民初136号

王飞

我院受理的原告何美萍诉被告王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判决如下:王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何美萍借款 13000 元。案件受理费 125 元,由王飞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10民初1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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