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10民初238号
夏成友、鲍建国:
原告夏学来与被告鲍建国、苏文和、夏成友、夏华、夏成功、周长发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夏学来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45元,由原告夏学来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10民初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赵阿梅
电话:0553-881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