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来自湾沚区人大常委会、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法院,集中观摩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上午9时,庭审准时开始。被告人张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湾沚区某酒店停车场内先后与两辆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驾驶至湾沚区东湖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处时,被民警查获后带至湾沚区总医院抽取静脉血。经道路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人张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5.02mg/100mL。
庭审现场规范有序,控辩双方在审判员的主持下,开展法庭调查与辩论。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与定性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
旁听人员全程认真观看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后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感受庭审全过程,深刻认识到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