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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沚区法院:筑牢司法屏障 守护湾沚绿水青山

日期:2023-06-06    作者:唐金阳    来源:湾沚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芜湖市湾沚区地处安徽省东南部,位于长江及其支流青弋江、水阳江交会处,境内水网密布,是典型的江南水乡,更是芜湖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桥头堡。


近年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大局工作,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努力提高辖区内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司法服务水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聚焦主责主业 构建区域保护格局

成立生态环保旅游巡回法庭,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的生动实践,践行司法为民、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的务实之举,有利于对接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全域旅游。”湾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昌敏在生态环保旅游巡回法庭揭牌仪式上介绍道。


建立在陶辛水韵游客中心的生态环保旅游巡回法庭配置有一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一名特邀调解员,采用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受理环境资源类及旅游纠纷类案件,对涉及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为湾沚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持以案促治 助推生态综合治理

“被告人曹某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扣押的汽油链锯一台依法予以没收。”20223月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盗伐林木案。


20213月至4月期间,曹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也未经林木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采伐他人所有的泡桐树36棵,并出售获利2860元。经评估,被盗伐的林木共5.257 立方米。湾沚区人民法院对曹某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是湾沚法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典型案例之一,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打击滥伐、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同时,注重以案促治,在环境资源审判中主动发现问题,并深入剖析案件背后发生的原因,以司法建议的形式,提醒职能部门主动“堵漏”,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能力和工作水平。


职能全面延伸 营造环境保护氛围


湾沚法院扎实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充分依托“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和送法进社区、入校园等形式,对案件办理、生态修复、多元联动、巡回审判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环境资源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上,干警们向周边商户、群众发放环境保护倡议书、典型案例宣传手册,向来往群众讲解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知识,呼吁共创绿色环保、健康卫生的美好家园。


下一步,湾沚法院将继续依法履行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职责,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需求,为护航美丽湾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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